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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市体育局公文制发程序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919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和《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940号)等有关规定,经梳理、完善,现将《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可审批等级运动员比赛计划(说明)》(京体竞技字〔20149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体育局

20191015

附件:《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

1


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赛事目录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1

田径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田径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田径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学生田径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计时、场地、器材、裁判员须符合等级标准规定。

  3. 市级比赛申报等级年龄组别划分:青年组(18、19岁)、少年组(16、17岁)、少年乙组(14、15岁)。

  4. 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2

游泳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游泳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小学生游泳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计时、场地、器材、裁判员须符合等级标准规定。

  3. 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排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排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排球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小学生排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均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4

篮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篮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篮球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小学生篮球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5

乒乓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乒乓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小学生乒乓球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团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均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参加乒乓球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13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6

羽毛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羽毛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团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参加羽毛球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14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7

武术

(套路、散打)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武术(套路、散打)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武术(套路、散打)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需符合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2. 评分裁判员规定:

二级运动员:至少有两名国家级裁判员,其余须是一级裁判员。

三级运动员:至少2二级裁判员。

  1.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2.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8

跆拳道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跆拳道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

  3. 北京市中小学生跆拳道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9

体操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体操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体操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体操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2. 按照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定的自选动作或规定动作进行比赛按照《体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及评分规则》进行比赛

3. 参加体操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9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10

健美操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健美操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11

举重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举重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举重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举重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

12

摔跤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摔跤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摔跤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摔跤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13

拳击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拳击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拳击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拳击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14

射击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射击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射击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射击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15

射箭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射箭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射箭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射箭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个人项目须至少有6人以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比赛项目仅限于反曲弓项目。反曲弓60米排名赛成绩限于17岁以下(含17岁)的比赛。

16

围棋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围棋个人锦标赛

  2. 北京市围棋少年个人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17

象棋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象棋锦标赛

  2. 北京市象棋少年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18

国际

象棋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国际象棋个人锦标赛

  2. 北京市国际象棋少年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具有北京市户籍。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8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19

柔道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柔道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柔道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柔道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0

击剑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击剑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击剑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击剑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主力运动员认定标准:出场率75%以上,相关证明单由组委会提供。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1

手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手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手球锦标赛

  1. 运动员因违反中国手球协会纪律规定,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2.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支队队伍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22

垒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垒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垒球锦标赛

  1. 凡受到中国垒球协会、比赛组委会和各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的运动员,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2.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3

棒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棒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棒球锦标赛

  1. 凡受到中国棒球协会、比赛组委会和各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的运动员,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2.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4

网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网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授予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团体项目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25

皮划艇静水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皮划艇静水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皮划艇静水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皮划艇静水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单项须至少有7条艇上场比赛,接力项目须至少有4个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6

赛艇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赛艇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赛艇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赛艇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条艇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7

高尔夫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高尔夫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高尔夫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28

跳水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跳水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跳水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29

橄榄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橄榄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橄榄球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橄榄球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凡受到中国橄榄球协会、比赛组委会和各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纪律处分、通报批评的运动员,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30

曲棍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曲棍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曲棍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运动员因违反中国曲棍球协会纪律规定,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请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支队队伍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31

公路自行车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自行车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自行车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自行车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32

三人 篮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三人篮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三人篮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2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33

空手道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空手道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空手道锦标赛

  3. 北京市青少年U系列空手道冠军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级别须至少有8人、团体项目至少有8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大众空手道不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范围之内。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34

马术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运动会马术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马术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35

花样 滑冰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花样滑冰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花样滑冰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等级标准规定执行

36

冰球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冰球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冰球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37

短道

速滑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短道速滑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短道速滑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

38

高山

滑雪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滑雪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2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序号

项目

赛事目录

相关说明

39

单板

滑雪、

平行

回转平行大回转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滑雪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滑雪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0

冰壶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1. 北京市冬季运动会冰壶比赛

  2. 北京市青少年冰壶锦标赛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男子和混合双人须至少有6、女子须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申报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须在全国注册3年以上或从事冰壶专业运动训练3以上相关证明由市冰壶协会提供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41

足球

可授予等级的比赛以中国足协相关文件为准

42

无线电测向、航海模型、车辆模型、航空模型、艺术体操、跳伞、滑翔、轮滑、健美、军事五项、速度滑冰、越野滑雪、跳台滑雪、自由滑雪、冬季两项、铁人三项、帆船、帆板、皮划艇激流、蹼泳、滑水、摩托艇、水球、花样游泳、蹦床、技巧、沙滩排球、软式网球摩托艇、摩托车、登山等项目

参加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以上赛事,方可授予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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