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的通知
京体竞技字〔2019〕19号
各区体育局,市体育局各直属训练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3〕177号)和《体育总局关于调整和新增部分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19〕40号)等有关规定,经梳理、完善,现将《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北京市可审批等级运动员比赛计划(说明)》(京体竞技字〔2014〕9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体育局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
1
北京市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目录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1 | 田径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 | 游泳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3 | 排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4 | 篮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5 | 乒乓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团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均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参加乒乓球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13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6 | 羽毛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团体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参加羽毛球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14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7 | 武术 (套路、散打)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二级运动员:至少有两名国家级裁判员,其余须是一级裁判员。 三级运动员:至少有2名二级裁判员。
|
8 | 跆拳道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须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9 | 体操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比赛竞赛规程规定。 2. 按照全国运动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全国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少年体操比赛规定的自选动作或规定动作进行比赛或按照《体操等级运动员规定动作及评分规则》进行比赛。 3. 参加体操项目市级比赛当年,年龄满9岁(含)的运动员,方有资格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4.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10 | 健美操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1 | 举重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2 | 摔跤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3 | 拳击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14
|
射击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5 | 射箭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6 | 围棋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7 |
象棋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18 |
国际 象棋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19 | 柔道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0 | 击剑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1 | 手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22 | 垒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3 | 棒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4 | 网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25 | 皮划艇静水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6 | 赛艇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7 | 高尔夫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28 | 跳水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对)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29 | 橄榄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30 | 曲棍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31 | 公路自行车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32 | 三人 篮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申请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者须报名并上场参加比赛。相关证明单由比赛组委会提供。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2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33 | 空手道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级别须至少有8人、团体项目至少有8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大众空手道不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范围之内。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34 | 马术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6人(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35 | 花样 滑冰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等级标准规定执行
|
36 | 冰球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
37 | 短道 速滑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 |
38 | 高山 滑雪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2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序号 | 项目 | 赛事目录 | 相关说明 |
39 | 单板 滑雪、 平行 回转、平行大回转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各小项须至少有16人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40 | 冰壶 | 一、 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 二、 市级比赛
| 1. 申请人参赛资格需符合竞赛规程规定。 2. 组别设置和设项要求按总局等级标准规定执行,市级比赛男子和混合双人须至少有6队、女子须至少有4队上场比赛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3. 申报一级运动员和二级运动员须在全国注册3年以上或从事冰壶专业运动训练3年以上,相关证明由市冰壶协会提供。 4. 上述比赛未明确组别的,则仅最高水平组别可授予等级称号。 |
41 | 足球 | 可授予等级的比赛以中国足协相关文件为准。 | |
42 | 无线电测向、航海模型、车辆模型、航空模型、艺术体操、跳伞、滑翔、轮滑、健美、军事五项、速度滑冰、越野滑雪、跳台滑雪、自由滑雪、冬季两项、铁人三项、帆船、帆板、皮划艇激流、蹼泳、滑水、摩托艇、水球、花样游泳、蹦床、技巧、沙滩排球、软式网球、摩托艇、摩托车、登山等项目 | 参加符合等级标准规定的国家级(含)以上赛事,方可授予等级。 |
1